中国作为一个礼仪之邦,不论是公务合作还是私人交往,在礼尚往来的社会活动和交往的过程中,礼品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必需品,不仅在人与人交往中礼品承担起润滑剂的作用,同时在一些商务活动中礼品也成为对企业或企业产品进行宣传的载体。就大型企业而言:电信、移动、银行等通过与礼品企业则通过和礼品企业合作将产品信息发布在商务礼品上。通过礼品的运用,企业之间的跨界合作已经超越了品牌、行业、时间、区域、和空间的界限,向着更深、更广的领域延伸。
当下,以礼品为载体的跨界营销越来越受到行业的追捧。运用礼品进行跨界营销有着广阔的市场空间,但是我们不能回避的是,目前礼品市场仍存在良莠不齐的问题,即礼品种类繁多但是缺少领导性品牌。主要表现两个方面:一是大多数礼品企业都有自己的产品,但是这些产品往往是低水平的重复和模仿,没有具备自己的相应特色,尤其是很多礼品企业没有自己的知名产品;二是目前的礼品由于自身营销的缺陷只是将自己作为某些品牌提升成为幻想,从而导致礼品跨界营销在发展的路上步履蹒跚。因此对于礼品企业来讲,要很好的实现礼品的跨界营销,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
一、产品方面:必须体现自身的特点或传递自身的设计理念,从而寻求与自己在产品设计或者市场营销上有许多共同点的品牌来进行对接,实现自己产品与品牌在设计理念或者消费群体心理需求的一致性。
二、品牌建设方面:礼品企业必须抛弃那个过去将自身视为品牌产品附属物的精英理念,通过对自身品牌的建设来占据消费者的心智,将自己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品牌地位建设起来,从而获取跨界营销的主动权和选择权。
三、营销传播方面:通过对客户群体进行再定义和重新分类,实现产品在某一行业的市场突围,将自己所面对的客户和市场进行精准的定位,实现在某类客户群体上的突破。
四、文化方面:主要是通过对礼品文化的诠释和对自身产品文化的附加、嫁接,对产品进行激活,赋予企业不同的文化内涵,实现文化与礼品的结合。
对于礼品实施跨界营销需要在对跨界营销正确的认识前提下,遵循以下原则。
一、资源相匹配原则 所谓资源相匹配指的是两个不同品牌的企业在进行跨界营销时,在品牌、实力、营销思路和能力、企业战略、消费群体、市场地位等方面应该有一定的共性和对等性,跨界营销才能发挥协同效应,寻求强强联合。这样才能使跨界营销1+1>2获得双赢,否则会给双方带来无尽的痛苦。
二、品牌效应叠加原则 品牌效应叠加就是说两个品牌在优劣势上进行相互补充,将各自己已经确立的市场人气和品牌内涵转移到对方品牌身上或者传播效应互相累加,从而丰富品牌的内涵和提升品牌整体影响力。如我们将“英雄”和“好剑”视为两个不同的品牌,那么“英雄”只有配上“好剑”才能体现“英雄”的英武,而“好剑”只有被“英雄”所用,威力才能得以淋漓尽致的发挥,两者的互补才能互相衬托,相得益彰,发挥各自的效果。反之则不会起到这样的效果,只是在浪费各自的价值。
三、消费群体一致性原则 每个品牌都有一定的消费群体,每个品牌都在准确的定位目标消费群体的特征。作为跨界营销的实施品牌或合作企业,由于所处行业的不同、品牌的不同、产品的不同,要想跨界营销得以实施,就要求双方企业或者品牌必须具备一致或者重复消费群体,当然这些消费群体的一致性也可以表现在消费特性、消费理念上等等的相同。
四、品牌理念一致性原则 品牌作为一种文化的载体,其代表特定的消费群体,体现着消费群体的文化等诸多方面的特征,品牌理念的一致性就是指参加双方的品牌在内涵上有着一致或者相似的诉求点或代表有相同的消费群体、特征,只有品牌理念保持一致性,才能在跨界营销的实施过程中产生由A品牌联想到B品牌的作用,实现两个品牌的相关联或者在两个品牌之间在特定的时候划上等号。
五、用户为中心原则 从4C到4P,现代营销的工作中心出现了一个巨大的转变,企业的一切营销行为都从过去围绕企业和产品为中心向以消费者为中心转移。解决销售只是一种手段,而关注消费者需求,提供消费所需才是企业真正的目的,因此对于跨度营销来讲,只有将所有的工作基于这一点上才会发挥其作用。
最后,我们应该看到礼品跨界营销作为一个行业的营销方式,其本质的核心在于“创新”,目的在于解决新的营销环境营销中存在的问题,实现合作双方的共赢,作为企业,在实际运用过程中需要把握实施的原则,避免步入误区,同时需要大胆借鉴、嫁接其他产品、行业的思想、模式、资源和方法,为我所用,超越过去,获得突破,并实现多赢!
